全校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因私拉乱接电源、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当和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充电或电池自燃引发的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安全工作敲响警钟。近期,在学校安全检查中发现,个别师生在公共楼宇内给电动车充电或私拉乱接插排在校园公共区域给各类电动车充电,以上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2.校内所有场所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电脑、空调、充电器等),严禁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严禁将充电设备长时间插在插座上。
3.根据公安部下发的《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校园内私自为电动车(含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充电。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私接冷冻冷藏、加热、自动售卖机等电器,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5.加强个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随时检查用电情况,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报请后勤管理处维修。
保卫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