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因电动车(含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而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因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引发安全事故,作如下安全提示:
1.严禁将电动车或将蓄电池带入楼宇内以及室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多,人群聚集,电动自行车起火蔓延迅速,一旦起火易造成群死群伤。
2.严禁违反用电规定私拉电线或室外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是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的原因之一,这样的线路往往没有漏电保护装置,一旦接头松动、线路老化或电线胶皮破损,就可能发生短路起火。
3.严禁私自改装。将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电池、音响、照明等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从而引发火灾。
4.严禁使用与原厂家不匹配的快充、超快充等充电器。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混用充电设备,会给电池带来损伤。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注意与品牌和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5.加强电动车停放管理。按照学校规定将电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禁止停放在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禁止在校园内乱停乱放或阻塞消防应急通道。
6.加强日常自查自检。在日常使用中,应加强对电动车的线路、电器元件等方面的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等故障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应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了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要合理控制充电时间。
附件: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保卫处
2024年3月1日